11月21日,南郑区妇联妇女儿童维权中心会同南郑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南郑区梁山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梁山镇妇联在梁山镇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件长达近10年的离婚纠纷案件,并保护了当事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汉中市梁山镇南寨村六组村民严永红和梁山镇梁山村安丽霞系夫妻,两人于2000年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子,二人因生活中的琐事产生家庭矛盾,并逐步升级为家暴。妻子安丽霞为躲避家暴而外出务工,长时间不与家里联系。2008年,丈夫严永红向南郑县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由于无法联系安丽霞,最终离婚未成。2011年,安丽霞突然回家,严永红得知消息后,多次托村干部及亲属去安丽霞娘家劝其回家,可是安丽霞拒绝回家,不久便再次外出。2017年10月,安丽霞因病被其兄接回娘家,严永红得知安丽霞回来,又找至南寨村村两委要求与安丽霞解决婚姻纠纷,现如今安丽霞已经患有严重的风湿病,失去劳动能力,生活无法自理,看病治疗及个人生活都很困难,但其户口和身份证都在其夫严永红家,两人因为婚姻纠纷僵持,严永红拒绝提供安丽霞所需资料,并要求安丽霞支付孩子抚养费人民币5万余元。此案件因双方僵持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找到南郑区妇联妇女儿童维权中心和梁山镇司法所要求调解处理此事。
在区妇女儿童维权中心维权工作者和区家事审判庭法官、镇司法所调解员及镇村妇联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婚姻法、抚养法的宣讲、心理疏导、共情回忆、背靠背交心等处理方法,使男女双方最终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离婚协议。
此案件的顺利调处为今后我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增强了妇联与其他职能部门间的协作维权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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